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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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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学院
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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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地使用学校拨给我院的预算内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所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

三、学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其它院领导协助院长分项审批管理。重大开支(一万元以上)集体讨论决定。

、凡是由学院举办的重要活动所需经费,必须先编制预算,经院长、党总支书记审查签字后,方能开支。院重大开支和劳务分配方案,必须听取教代会意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五、院教学经费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审查,院科研经费、设备费、资料费由主管科研的院领导负责审查,工会经费由院工会主席负责审查。主管院领导审查签字后需经院长、党总支书记联合审批签字才能报销,学院实行专人负责报帐制度。

六、凡需报销的原始凭证应有经办人、验收人、分管院领导的签字,并说明用途和开支的项目。凡因公需宴请外来领导、客人或工作用餐,需经院长、党总支书记批准后方能用餐。

七、借用公款须先填写预支款单,并经院长、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方能借支。

八、学院图书资料、大型仪器设备,按学校有关规定需要集中招标采购的物资需经院务会讨论后报学校相关部门集体采购。

九、为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提高院财务的透明度,学院成立以院党委牵头的财务工作监督小组,不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过程监督;每年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一次学院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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