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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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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学院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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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网站能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学院网站的宣传引领和信息交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网站由本站首页、学院概况、新闻中心、师资队伍、教学教改、学术研究、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党建园地、管理服务等栏目组成。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组 长:党总支书记(负责网站全面工作)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负责日常读网、内容检查工作)

安全员:宣传委员(负责网站安全检查工作)

信息员:综合办主任、学工办专干(负责信息收集、上传发布)

党总支委员、各办主任为管理小组成员。

三、信息管理

(一)信息采集与报送

1、采集、报送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真实性,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各院属机构、团体原则上按“业务对口、栏目对口”进行信息采集与报送。

(二)信息发布与审核

1、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栏目发布。

2、所有信息须逐级校核审查,必要时由综合办公室或学院网站管理小组、学院领导整理、修改,确定无误后才能发布。

3、信息员负责按时发布信息,并填写上传记录存档。

4、信息发布流程:

(1)提交纸质稿件和同版电子稿(图片须附简短文字说明)。

(2)逐级审核。先由信息相关的直接负责人审核(如系部办主任、分团委书记)签字;再由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党总支书记(党务、思政、学工、就创、安全、群团等方面的信息)或院长(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审核签发。

(3)信息员上传。

(4)信息员填写上传记录存档。

四、信息保密与安全

(一)学院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应以我院业务、工作信息为主。信息发布、网站的各种登录和密码统一管理,注意保密。

(二)提高安全意识。副组长和安全员应每天读网,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积极与信息化办协调处理。发现网站被攻击等问题,应先关闭网站,并立即上报处理。

(三)安全员对网站重要信息应及时备份,保存好备份硬盘,年底交综合办存档。

五、信息督查与考核

(一)学院各机构、团体应及时采集、报送稿件,信息员应按时上传稿件。管理小组不定期督查,每月通报情况,一月内无上传稿件的机构、团体,负责人须在党政工作会上说明原因。

(二)在学院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违反信息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数据丢失、管理口令泄密、信息传递延误等,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稿件(尤其是新闻宣传方面的稿件)撰写、采集和发布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院网站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传媒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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