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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分工会工作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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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学院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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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分工会工作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媒学院分工会工作,强化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广大会员监督,确保我院分工会会员的各项权益能得到体现,努力将我院分工会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将院务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以广大会员满意为标准,努力打造民主、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二、评议工作内容

1. 院分工会委员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作决定及主持学院分工会日常工作的情况;

2. 依照《工会法》,代表和组织广大会员,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情况;

3. 组织教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党政做好先进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情况;

4. 协助党总支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业务、科技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情况;

5. 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的情况;

6. 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情况;

7. 搞好分工会自身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管好、用好分工会经费,管理好分工会财产情况,积累分工会档案资料情况。

三、评议工作方法

1.评议工作在院党总支领导下开展,一般结合院工会会员大会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工作按照分工会主席向会员大会全面汇报年度工会工作、会员代表评议、民主测评、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

四、评议工作要求

1.评议分工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会员反应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

3.要把评议的结果与分工会干部的考核、奖惩相结合,通过评议,激发工会全体成员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湖南科技学院传媒学院

二○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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