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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学院传媒学院分工会重大事项公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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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学院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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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学院传媒学院分工会重大事项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更好的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结合本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推行重大事项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三)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四)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三、重大事项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下拨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三)公款出国、学术交流情况公示;

(四)领导干部婚葬嫁娶情况公示;

(五)需要公示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重大事项公开的基本形式:

1.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等形式向党内外干部群众公开;

2.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

3.通过院务公开栏公开

4.通过教师QQ群公开

5.通过各种会议公开

6.通过网站、刊等公开

五、公示程序

拟公示的重要事项,由院综合办公室提出。

重大决策、主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公开

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每年底公示一次

公务接待情况为每学期公示一次

公款出国、学术交流情况每学期公示一次

领导干部婚葬嫁娶情况每年公示一次

公示时限为七日。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重要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对需要公示的事项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六、公示的结果

广泛收集并分析群众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建议。

公示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的基本情况、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及采纳等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公示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示的基本情况;

(二)收集的主要意见、建议及理由

(三)对主要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七、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要注意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说明理由。

八、建立内部权力分解制度。对权力运作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明确权限,分工管理,使办事的各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九、组织与领导

重大事项公开工作实行党总支、行政统一领导,分工会监督实施,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

传媒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龙运荣(院长)刘  佳(党总支书记)

成员:丁陆爱 唐华丽 周 芬 刘芝庭 谢娟

夏三鳌 蒋玮玮  

传媒学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刘  佳(院党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

组员:龙运荣 赵志豪 曾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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